关于广电大厦17楼总控机房消防改造工程施工信息公告
2013年第080号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广电大厦17楼机房实施消防改造,根据我台、集团建安工程项目的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信息公告,择优选定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的性质:安装工程;

2、结构类型: 消防气体灭火改造

3、建筑面积约:约900平方米;

4、施工招标的主要内容:根据设计方案和提供的施工图组织实施,主要有广电17楼总控机房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排风排烟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改造等,以及预留广电14楼、15楼、16楼、18楼机房气体灭火接管口等(气体钢瓶房在本大楼15楼),包括甲方要求未在设计图纸中体现的施工内容。

5、工程建设地点:南京西路651号(广电大厦17楼);

6、施工工期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消防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标准。

 

二、资格及相关要求:

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施工壹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履约能力的单位。

2、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参加网上报名,并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提供资料。

3、负责办理消防改造项目的审核申报手续,以及消防改造工程完工检测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等手续。

4、根据提供的消防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改造工程现场实际的情况等,编制投标文件。

5、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资料,我台、集团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通知参加发标会和现场勘察(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请投标申请人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

6、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无论中标与否,信息发布人对评标过程不作解释,不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费用。我台、集团将通过评标择优选用施工单位。

7、企业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主要业绩等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采用送达或快递方式报我台。 

8、关于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时间、投标地点等事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

9、报名及提交相关资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16点前提交相关资料,过时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海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管齐洪

联系电话:62565899转5122  13764041985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7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3年11月1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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