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G2014年度节目制作专业记录媒体采购的招标公告
2014年第003号

 

根据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关于设备采购的相关规定,现将SMG下属各部门、频道、频率、子公司在2014年度使用节目制作记录媒体(专业录像带、光盘、录音带)等集中招标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产品与格式要求                          

根据SMG长期以来使用记录媒体的情况,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本次采购继续选择索尼、松下、万胜三家品牌。

磁带的格式要求为:

(1)录像带:

BETACAM:SP、SX、Digital、IMX、HD(全部规格);DVCPRO(全部规格):

其他:蓝光(全部规格)、P2卡(全规格)、MiniDV-60’,DV-124’,Dvcam-32’

(2)录音带:MD-74’,磁带-60’,DAT-60’(90’)

(3)光盘:CD-R(散)74’,CD-R(单)74’;DVD-R(4.7G),DVD+R(4.7G);DVD-RW(4.7G),DVD+RW(4.7G)

(4)数据流磁带:LTO2,LTO3,LTO4

二、投标文件要求

上述品牌厂家和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代理资质证书、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投标授权,并提供公司经营的财务证明。同时根据上述需求提供详细的品牌规格,进行系列产品投标报价。投标单位需保证产品质量,提供生产厂家的出厂证明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惠价格。

三、合同约定

1、规格:

供货方提供的磁带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2、供货:

合同供货应在合同签订后即执行,需方要求分批量供货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货方承担,分别按要求送至上视大厦、广电大厦、东视大厦、广播大厦库房。供货方必须承诺其投标产品的及时供应,若遇需方急需使用特殊规格录像带、录音带等,供货单位须承诺产品的达到时间。

3、验收:

供货方将磁带送到需方指定库房以后,由需方库房管理员、记账员对数量和外观验收签字,如磁带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有供货方负责问题磁带的回收和处理。

4、价格与支付:

合同价格:以投标价格为当年基准价格。如遇市场价格调整,双方须提前一个月提出协商要求,经双方商务谈判后,确定最新定价,上报审批后实施。

需方在供方将产品送到需方单位后,可将发票和验收签字单据交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的每月25日结算一次。如果需方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了错误或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

5、质量:

供货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并且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要求。

供方产品到达需方单位后,供方负责搬运到指定地点,并达到需方的实际使用标准。

若供方产品在需方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对产品及使用设备进行检验,并提交相应的鉴定报告及解决方案,以确保需方的正常节目制作与播出。

6、索赔:

在磁带使用中若发生由于磁带生产、流转产生的质量问题,供货方在接到需方通知5日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供货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货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供货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违约责任:

供货方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8、报名及材料提供

请填写下方的表格进行网上报名。

请根据我集团标准的询价单格式提交相关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方案。(设备采购询价表下载)询价表一式八份。供货服务方案一式二份。上述文件需要密封递送。

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供应商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提交书面解释,并在评标过程中依照不同的增值税率酌情扣分。

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代理商请提供相关代理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原厂商授权证书原件。资质证明请不要密封。
(此项条款,原件经SMG采购小组年度审核并备案的可免)

请于本公告截止日16点前提交密封后的文件。截止时间以我方收到时间或中国邮政邮戳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邹先生

联系电话:62561793 62565899×5163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09日

 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信息:上海长江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上海银缤影视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德视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4年1月1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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