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信息化系统不断建设,已建成40多个信息化系统,信息无法有效共享,形成信息孤岛,无法满足集团统一管理和方便用户使用的需求。前期门户项目已经搭建了门户基础框架,解决了部分问题,但为了进一步满足协同办公的要求,需要在一期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完善,以集成各个不同系统的重要功能,协同办公,提升用户的办公效率和使用体验。根据SMG关于专业技术设备采购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报价。
统一门户系统的主要目标在于构建SMG内部信息的汇聚门户,成为SMG各层员工工作的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在门户系统中快速访问各应用系统;建立统一、可扩展的数据交换标准,便于今后接入内、外各应用系统;为未来的领导决策支持系统提供支撑。
本次采购内容为统一门户系统的开发实施。详细需求如下:
统一门户系统建设总体要求:在一期的基础上,建设一个集团内部办公的门户,将应用系统(如OA系统、统一通信系统、邮件系统等)中重要、常用的信息和功能,前置到统一门户系统中,提升用户的办公效率和使用体验。建立可作用于各应用系统的功能平台,如统一流程申请、统一通知公告、统一消息发送等,统一管理。设置统一的接入标准,为后续应用系统使用。
需要规划出统一的技术架构,为统一门户以后的发展做好技术规划,为其他不同类型子门户的建设做好技术准备。
具体详细需求见附件《SMG统一门户技术需求说明书》。
本次采购涉及统一门户开发实施部分。统一门户平台要求能够满足集团15000用户注册使用,并满足相应性能要求。
2.1 采购主要内容
统一门户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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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说明 |
统一门户开发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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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实施开发主要内容
本期项目需要实施的内容是集团现有统一门户系统框架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和优化,进行终端用户的扩容,使统一门户系统成为SMG各级员工工作的入口。
此阶段需要搭建统一通讯平台及统一消息平台,实现集团消息信息的统一管理,集团各应用系统“消息类”的操作可以通过与统一消息平台对接。建立SMG统一门户数据交互标准,使得SMG已有系统以及今后开发系统和外部系统可以按照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进行数据交互。规划统一的技术架构,为统一门户的后续发展和其他子门户的建设做好技术准备。
接口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几点要求:
提供标准的编程规范,使任何其他系统通过统一的方式访问门户系统。
何时触发调用接口可以通过在流程中通过配置的方式实现,传输的字段名称,类型等可以配置
访问本系统的对应接口,需使用指定的应用系统ID及对应令牌进行验证。
系统建立统一接口数据库用于管理所有流程接口,对于发送失败的可以由管理员干预或自动定时重发,并有详细的日志记录。
3.1项目时间计划
本项目为配合集团信息化建设整体进度,分阶段上线。2015年8月底阶段性上线,12月底整体上线。
3.2稳定性与性能要求
满足未来3万名员工同时在线日常工作。满足2000名员工并发(同时进行相同数据插入或查询操作)访问平台需要。
在1000个用户的并发数据操作情况下:
在2000用户的并发数据操作情况下:
特别说明:上述性能指标只针对本次项目新建部分的性能。如果系统整合部分,由于原有系统性能瓶颈造成的性能问题,不在本项目测试考核范围内。
3.3其他要求
能够支持主流的应用服务器,支持不同的应用系统接入
新功能的上线和新系统的接入都不能大规模的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
与具体的业务流以及集团维护特点相结合,建成具有特色的统一门户系统
具体技术和技术方案应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能够切实解决在统一门户实践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
产品以及采用的建设方案应具有较高成熟性,同时拥有广泛的成功案例,保证技术方案的实施不会对现有业务造成负面影响。
技术平台必须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保证系统内部的安全性。
能够连续长时间不间断工作,要求提供相关的应急预案,在10分钟之内恢复系统,要求系统进行压力测试,在长时间大压力下持续运行而不出错。
要求方便应用集成扩展,对于新的不同类型的应用,也能够很快进行开发和对接,在满足性能的同时,要求能够根据系统的压力,方便的进行扩充
在不影响系统运转的情况下做到模块在线测试、更新、加载。系统必须易于使用,以减少员工培训费用;同时,系统维护应尽量集中、简单,减轻维护人员的负担,系统设计应充分保证其运转的速度和效率
技术需求书请下载: /upload/files/SMG统一门户技术需求书20150617.doc
1. 投标方案中采用的产品必需是在相关技术领域的主流和成熟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和平台产品有大型集团化企业成功应用。
2. 投标方案中涉及的产品要求对其功能特点,性能指标及扩展能力作出适当的描述和介绍。
3. 为实现招标书技术要求而需要进行开发的部分,需要对开发环境、工作量估计、时间作出适当的描述。
4. 投标方案采用的产品必需性能良好,安全稳定,不能对现有系统造成不良影响。
5. 投标方案如需对现行网络系统进行优化,所选择的网络设备必须能够通过方案中的网管软件进行统一管理。
6. 投标方案中需要提供满足招标方性能要求的软硬件配置清单。
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应按照以下的内容格式及编排顺序进行编制,逐项给予响应并提出建议,投标方所提交的方案建议书,其内容应言之有物而不是以量取胜。
第一章 总述
第二章 需求分析
第三章 整体系统架构及解决方案说明
第四章 系统软硬件规格及清单
投标方必须根据招标方要求的性能指标提供相应的硬件配置建议清单,若招标方根据该配置清单采购同一级别的硬件,而性能达不到招标方要求,投标方负责改进,并承担所有因此产生费用。
第五章 项目计划及各阶段工作内容、方法、交付物、项目组人员名单
第六章 项目管理及建议
第七章 培训及后续咨询及保修维护能力
第八章 报价
第九章 附录
1. 本项目涉及所有产品及服务必须通过验收,包括详细设计验收、功能验收、阶段验收、上线验收和竣工验收。验收申请需经招标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2. 如果任何验收不通过,改进后招标方可重新验收,因重复验收所需的直接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如果重新验收仍不合格而产生费用和延期由投标方负责。
3. 详细设计验收
投标方完成详细设计后,在进行开发前,要按合同规定向SMG提供相关的交付项,SMG将进行详细设计验收。
4. 上线验收
上线验收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30天。试运行期间如出现任何故障,投标方应无条件免费修补并提出正式书面说明,直至正常运行,同时适当顺延试运行时间。
5. 竣工验收
(1)试运行期结束后,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测试项目及程序进行竣工验收。
(2)系统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即进入保修期。
招标方须向SMG提供相应文档,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1. 中标方应负责招标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两个层面:
(1)应用操作培训:对普通系统操作人员进行的应用本系统处理日常业务的培训;
(2)系统技术培训: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软件产品使用、开发、系统维护的技术培训;
2. 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向招标方详细解释有关技术文件、程序代码、运行手册、软件特性,并回答和解决由招标方技术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3. 招标方将委派技术人员直接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投标方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些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招标方的技术人员了解并完全掌握系统的核心技术和细节,同时无偿无条件提供定制开发功能的全部源代码,达到在系统交付使用后能够对系统开展独立有效的维护和修改变更工作。
4. 投标方应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培训课程以及培训所需要教师,培训课程须具备足够的广度及深度,培训课程中所使用教材的演示文稿资料、书面讲义、电子档案须交付SMG。
5. 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中标方应对招标方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以提高管理、维护人员的管理水平。
1. 投标方应说明本项目的技术维护队伍和实施组织方式、服务模式,以及售后服务的开展方式。
2. 投标方的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Share Point门户建设的相关资质,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团队人员需驻场办公。
3. 整个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集团所有。
4. 在正常保修期内,投标方应保证免费提供合同项下的软件产品和所开发软件的维护、升级等,并要给予技术指导和必要的论证。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升级不应造成本系统功能和性能的下降,并应向SMG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说明书及相关技术文档。
5. 因投标方设计不良而出现错误或发生故障,投标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指派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响应,解决问题。要求如下:
(1)紧急故障(系统瘫痪),响应时间:1小时;故障确诊时限:2小时。
(2)重要故障(造成部分系统无法正常运转),响应时间:2小时;故障确诊时限:4小时。
(3)一般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转,但影响系统使用),响应时间:4小时;故障确诊时限:24小时。
(4)可延迟性故障(对系统使用影响不大),响应时间:8小时;故障确诊时限:48小时。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问题的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记录原因、时间、是否解决、解决和响应时间、解决方案),投标方将该记录送交招标方审核归档。如因投标方响应不及时而造成招标方任何损失,招标方有权进行索赔。
如在合理的时间内缺陷部分没有得到解决,招标方在通知投标方后将自行进行解决,但不影响投标方应承担的合同及其它方面的责任。
6、项目验收后需提供一年免费服务期。至少派驻一名有Share Point开发资质的技术人员在一年内免费驻场维护。
5、投标方必须一直提供平台的技术支持与维护,涉及费用另外商谈。
1. 需要有5000名以上员工大型集团公司实施的成功案例,上海至少有三家,具有强大的本地技术支持能力。
2. 投标人需具有原厂产品的授权书。
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4.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总机22005899转
直线:22000347、22000350、22000339
传真:021-62561793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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