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关于处置闲置固定资产设备的公告
2015年第 104 号

根据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关于技术设备、基建工程和服务采购的有关规定,SMG计划处置闲置固定资产一批。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具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方案设计及报价。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卡片编号       卡片名称     启用年月
2(FX)0-01    单吊起重机 1994-12-01 
2(FX)0-02    电单吊        1994-12-01

4(FX)1-01    数码相机     2003-10-31
4(FX)4-01   松下激光传真机 2003-03-21
4(FX)5-02   数码摄像机 2003-10-31 
4(FX)6-01   打印机 2000-12-22 
4(FX)6-02(1) 电脑 2000-12-22 
4(FX)6-04     巡更机 2002-06-07
4(FX)6-06(1-3) 方正电脑 2003-10-15
 

二、报名及材料提供

请填写下方的表格进行网上报名。

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回收资质证明,资质证明请不要密封。
(此项条款,原件经SMG采购小组年度审核并备案的可免)

请于本公告截止日16点前提交报名表和资质文件。

我方将根据资质审核情况电话通知合格回收商现场看样。

看样后根据我集团标准的询价单格式提交相关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方案。(设备采购询价表下载)。此表格需要密封递送。

 三、投标保证金

1.竞标人有能力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提供保函;
2. 竞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在以往招标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3. 竞标人参与本次竞标的,需支付人民币壹千元作为竞标保证金,当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a.竞标人夸大、隐瞒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竞标的,竞标人提供虚假业绩给招标人招标进度造成影响的,竞标人伙同其他竞标人串标,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
b.竞标人成功中标后中途退出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c.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物资清运工作的;
d.竞标人在招标截止日期后的投标有效期内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e.其他显著影响招标人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的其他情形;
4.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竞标人在竞标过程中未出现 上述第三项中情况的,可按下列情形为其办理竞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a.经确认的中标企业的竞标保证金将在正式合作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b.未中标企业的竞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投标保证金需要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户名: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第五支行;账号:31001505400059000698
 

   备注栏写清楚5位数的投标编号。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总机22005899转
直线:22000350、22000347、22000339
传真:021-62561793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17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5年9月28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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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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