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3号门一层区域进行装修改造。根据集团基建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3号门一层办公室装修工程;
2、项目的性质: 装修改造;
2、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3、建筑面积约:660平方米;
4、本项目招标内容:现区域拆除、门厅与财务结算区域改造、办公区域改造、机房墙体砌筑(机房内装修另招标)、区域内消防、水、电、空调等机电设施改造,安装工程等及甲方要求未包括在招标文件内的内容均属施工承包范围;
5、建设地点: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3号门;
6、施工工期:62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标准并通过消防验收。
二、资格及相关要求:
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施工招标采用网上信息公告,请投标申请人先在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以及提供投标单位相关资质材料,我们将对投标单位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投标资质符合要求的作为入围单位,将通知投标单位参加发标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提供相关材料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提供企业相关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主要业绩,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本信息公告及提供相关资质材料的送达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上午10点前,过时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 上视大厦17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冯老师 卞老师
联系电话:13003209922 22000339 22000349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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