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照相器材设备的公告
2016年第 125 号

根据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关于技术设备、基建工程和服务采购的有关规定,SMG计划采购技术设备、基建工程及服务一批。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具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方案设计及报价。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1、相机:

佳能EOS 5D Mark IV  1台

2、镜头:

佳能EF 16-35mm f/2.8L II USM  1只

佳能EF 24-70mm f/2.8L II USM  1只

佳能EF 70-200mm f/2.8L IS II USM  1只

3、闪光灯:

佳能SPEEDLITE 600EX II-RT  1只

4、相机配件:

肯高PRO1 Digital 82mm保护镜  2个

肯高PRO1 Digital 77mm保护镜  1个

闪迪(SanDisk)至尊极速CF卡(64GB 800X 读速120MB/s) 2张

东芝(TOSHIBA)新黑甲虫系列2TB 2.5英寸USB3.0移动硬盘  1个

佳能锂电池 LP-E6  1块

百诺(Benro)AF18+单反相机三角架  1个

金士顿USB 3.0多功能读卡器(FCR-HS4)  1个

松下爱乐普(eneloop)镍氢智能5号7号充电器套装附充电电池4节KJ17HCC40W  1套

爱乐普(eneloop)镍氢大容量5号可充电电池4粒装  2组

5、GoPro相机套件:

GoPro HERO4 Silver  1台

GoPro三向手柄旋转臂  1个

GoPro HERO4双电充电器   1只

金士顿(Kingston)64GB 80MB/s TF(Micro SD) Class10 UHS-I高速存储卡  1张

摄影包:曼富图(Manfrotto)MB MS-M-IGR     1只

 

二、资格及相关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先填写下方的表格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资料,我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

3、请投标申请人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行业准入资质、主要业绩等;如是代理商请提供相关代理资质证明,原厂商授权证书原件等。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单位法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投标委托书,并附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请不要密封。(此项条款,原件经SMG采购小组年度审核并备案的可免)

4、请根据我集团标准的询价单格式提交相关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方案。(设备采购询价表下载)询价表一式六份。此表格需要密封递送。

5、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供应商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提交书面解释。并在评标过程中依照投标价格乘以1.17后的折算价格参与评分。

6、SMG的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为货到付款,特殊情况下可安排不超过30%的预付款。

7、报名及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6点前提交相关资料,过时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以我方收到时间或中国邮政邮戳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总机22005899转
直线:22000347、22000350、22000339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6年10月14日截止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