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SMG互联网音视频版权风险代理维权服务的公告
2018年第090号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计划采购互联网音视频版权风险代理维权项目。根据SMG有关招标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诚邀具有成熟完备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参与,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一、项目内容

为完善SMG版权节目内容的维权体系,SMG版权管理部门拟招募一至二家具有良好资质及专业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提供风险代理维权法律服务。合作期限为三年。该项目旨在维护SMG享有版权的节目的版权权益,提高版权维权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风险代理维权,即招标方无任何成本支出,委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获得收益后再分成的维权模式。

二、风险代理维权项目要求

1、维权范围

要求投标单位就SMG享有版权的节目进行维权,维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PC互联网、移动APP、OTT端、数字电视、IPTV电视等平台。

2、风险代理合作方式

投标单位需垫付前期维权成本,SMG无须支付任何前期维权成本(公证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案件获得收益后,双方再按照比例分成。如未取得收益,前期维权成本由投标单位全数承担。

说明:诉讼成本主要包括官费(包括公证费、诉讼费)和差旅费,官费以公证处、法院收取的实际费用为准;差旅费在本市立案的不涉及,外省市立案的每案件不超过2000元。

3、维权职责

(1)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方的需求,视案情采取维权案件的前期发函、调查、取证、代理诉讼、协调和解,调解、执行等法律手段。招标方将配合出具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方的维权目的与诉求,与招标方一同研究确定的维权策略与决策方案。投标单位需就风险代理案件的执行情况,定期汇报案件进展。

(2)由于投标单位没有合理分析评估案件风险或过失行为造成案件败诉或已胜诉但目标对象未能支付相关费用而导致不利后果(诸如未能成功索赔)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已经垫付的各项费用。

4、评分标准

此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upload/files/风险代理维权服务评分标准表.xlsx

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创立8年及以上的优质律师事务所。

(2)投标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如具备司法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投标单位应具有为大型文化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维权法律服务的成功经验,需提供(近3年)为大型文化企业代理版权相关案件,成功维护被代理方权益的案例。

四、风险代理维权服务投标单位应提交的文件

(1)投标申请函(附件一:/upload/files/附件一:投标申请函.docx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upload/files/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风险代理维权服务).docx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行业准入资质、主要业绩等)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拟向SMG提供的风险代理服务方案(需写明团队情况、分成比例)

(7)风险代理服务成功案例介绍

(8)签署投标廉政承诺函:投标廉政承诺函下载

五、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供应商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提交书面解释。

2、报名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截至日2018年8月22日16点前提交相关资料,过时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以我方收到时间或中国邮政邮戳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投递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22000339、22000347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于投标内容不符合SMG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产品报价等),SMG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SMG对本次招标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服务需求联系人:魏小姐,联系电话:22005899-65124

商务联系人:卞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22000339、22000347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5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8年8月2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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