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电影银幕等设备的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2020年第157号

根据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关于技术设备、基建工程和服务采购的有关规定,SMG计划采购电影银幕等设备。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请具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此公告为原2020年第154号标的二次招标公告,鉴于原公告的投标厂商不足三家,采购人SMG决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再次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技术需求
金属银幕β=2.4 10.8m×4.8m 1幅/51.8㎡ 1、质量标准:银幕须符合GB/T13982-2011标准; 构架:银幕及银幕架有效尺寸可由供应商深化。
2、银幕采用无框反包式样。
3、银幕架为2MM一寸焊管组成的钢结构主体,包含扬声器支架。
4、产品保修二年
升降式银幕架 10.5m×4.5m 1个
主声道扬声器 JBL4732 3个
次低音扬声器 JBL 4642A 1个
安装调试   1  

二、投标厂商资格要求:

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需具备产品所属方授权产品经营服务资质或项目授权书。

4、 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具备完整的技术服务团队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 最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6、 可以证明服务质量的有效文件。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先填写下方的表格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资料,我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

3、请投标申请人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行业准入资质、主要业绩等;如是代理商请提供相关代理资质证明,原厂商项目授权证书原件等。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资质证明请不要密封。

4、投标文件中需附投标单位法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投标委托书,并附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签署投标廉政承诺函。 投标廉政承诺函:投标廉政承诺函下载

5、请根据我集团标准的询价单格式提交相关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方案。(设备采购询价表下载)询价表一式六份。此表格需要密封递送。

6、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并对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供应商无法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同时提交书面解释。

7、报名及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截至日(公示时间区间请留意上一级页面)16点前提交相关资料,过时不予受理。开、评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对于投标内容不符合SMG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履约能力、产品报价等),SMG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SMG对本次招标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战略发展和经济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应先生
联系电话:总机22005899转
直线:22000339、22000350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4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20年9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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