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视节目资料数字化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2年第 093号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计划采购电视节目资料数字化项目技术服务。根据SMG有关招标采购的规定,现将招标信息公布如下,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 项目内容: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完成共约43000小时的电视节目资料数字化,包括节目资料预处理、著录、转存、编目及审校工作。

上述电视节目资料分为6个分包项目,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条件选取不同分包或单个分包中部分产量进行投标。SMG有权根据投标及谈判情况调整各分包产量。项目实施期间,SMG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项目实施地点与分包具体内容。

第1包:新闻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上视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总量为7500小时,(其中广播大厦约1000小时)。

第2包:财经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电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总量为2500小时。

第3包:体育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播大厦,预计工作总量为9000小时。

第4包:综艺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播大厦,预计工作总量为14000小时。

第5包:社教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播大厦,预计工作总量为10000小时。

第6包:预处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SMG各电视片库、资料室,中标方需为SMG提供6人/年,进行各项预处理工作。

 

  • 项目分包情况:

各分包数量与招标封顶价如下,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附件请下载:/upload/files/节目资料数字化分包情况.doc

 

分包

内容

产量

封顶价(元)

第1包

新闻

7500小时

2170000

第2包

财经

2500小时

760000

第3包

体育

9000小时

1930000

第4包

综艺

14000小时

3080000

第5包

社教

10000小时

2220000

第6包

磁带预处理

6人/年

130000

 

  • 项目要求:

2.1  电视节目资料转存上载

  1. 要求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电视节目资料查重、著录及数字化采集工作。
  2. 要求中标方人员正确使用著录、数字化采集、转码设备,在保证设备合理维护时间的前提下,使设备利用率最大化。
  3. 保证电视节目资料转存后,高码流MPEG2能够达到电视级标准,低码流MPEG4能够保证编目及互联网浏览的画质音质。
  4. 要求中标方能够根据招标方的需要,调整数字化进度和对象。

2.2 电视节目资料编目

  1. 要求中标方提供专业编目人员来完成所有数字化电视节目资料的编目整理工作。
  2. 要求中标方人员遵照SMG制定的相关编目规范与细则进行数字化电视节目资料的编目整理工作。
  3. 要求中标方根据SMG制定的编目流程,完成电视节目资料的分层,多次编目。
  4. 要求中标方安排资深专业人员对编目进行全面审校和数据回溯,确保编目质量。
  5. 要求中标方配合招标方人员对编目进行终审,对不符合编目标准的资料无条件重新编目。
  6. 要求中标方根据SMG的要求,在5年内无条件进行编目数据的修正工作。

2.3 其他要求

  1. 中标方在项目的各阶段需向招标方提交各种项目文档,项目文档的编制要符合招标方的统一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方案、质量控制方案、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项目实施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等用于项目管理、进度、质量控制的管理类文档。
  2. 中标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服从SMG统一领导和协调,服从SMG的质量监督管理。
  3. 中标方应根据SMG工作需求、进度要求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和项目实施计划,并有具体措施保证在项目实施进程中跟踪计划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工程按时保质的完成。
  4. 中标方应对SMG提出的需求变动申请做出积极响应,分析变动的必要性和可能对项目的影响等因素,提交项目组讨论,妥善处理需求变动。
  5. 中标方应负责配合SMG制定相关验收标准,并配合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6. 中标方在项目验收付款时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7. 中标方要确保项目团队人员稳定,项目经理、核心管理人员、资深专业人员的更换均需得到招标方同意,其余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招标方。
  8. 中标方所有人员在项目工作期间不得违反SMG的各项规定。
  9. 中标方制定安全措施,承担项目实施场地的全部安全责任,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期间严格遵循防火、防电等安全要求操作。
  10.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中标方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SMG。
  11. 项目期间若场地、设备原因影响项目进展,中标方应通知SMG。
  12. 因中标方人员使用不当导致场地、设备和电视节目资料损坏,由中标方负担相应损失。
  13. 项目期间,中标方需保证招标方电视节目资料安全,杜绝对外流失等情况发生。
  14. 项目招标方配合中标方实施对人员进行设备使用、编目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予以更换。
  15. 项目实施期间中标方人员调整的培训工作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 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 投标1~5包,投标方须具有电视节目资料数字化项目的实施经验,所投标分包的以往数字化项目成果不得少于5000小时。
  • 投标方要熟悉广电行业节目采、编、播生产流程,以及资料素材保存和使用工作流程;
  • 投标商须拥有不少于20人且具有2年以上专业资历的团队,新闻或历史或图书情报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 投标方应在上海本地设有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团队。

 

  • 材料提供:
  • 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2011年底以来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 所投标分包的以往数字化成果证明
  • 投标方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职业资格证明
  • 按SMG标准的询价单格式(询价单请下载/upload/files/form0906(1).xls)提交相关报价一览表及项目实施方案
  • 请于本公告截止日5月24日16点前提交密封后的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8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伟民、邹建望
联系电话:62561793 62565899×5163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7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2年5月2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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