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目资料数字化编目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5年第53号

关于节目资料数字化编目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15年第53号)

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G)计划采购节目资料数字化编目项目技术服务。根据SMG有关招标采购的规定,现将招标信息公布如下,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内容: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完成约13600小时广播节目资料的数据整理、音频简单剪切与编目;230小时DAT磁带的转存与编目;21700小时的电视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包括预处理、著录、筛选上载、文件导入及编目等);5000个主题词条的制作。

上述内容共分为12个分包。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条件选取不同分包进行投标。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及谈判情况调整各分包产量。项目实施期间,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调整项目实施地点与具体内容。

 

第1包:广播编目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2015~2016年度产生的13600小时实时广播节目资料的数据整理、音频简单剪切与编目。

第2包:DAT磁带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230小时DAT磁带的转存与编目。

第3包:新闻编目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上视大厦,预计工作量为5500小时电视新闻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工作。

第4包:财经编目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电大厦,预计工作量为1450小时电视财经、浦东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工作。

第5包:体育编目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电大厦,预计工作量为1700小时电视体育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工作。

第6包:娱乐编目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东视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10050小时电视娱乐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工作。

第7包:社教编目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上视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3000小时电视社教节目资料的数字化工作。

第8包:新闻词条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上视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800个新闻类词条的制作。

第9包:财经词条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电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300个财经类词条的制作。

第10包:体育词条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广电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300个体育类词条的制作。

第11包:娱乐词条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东视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1000个娱乐类词条的制作。

第12包:社教词条分包

       项目实施地点为东视大厦、广播大厦,预计工作量为2600个社教类词条的制作。

 

第8~第12分包内词条按A、B分级,其中A类词条不少于30%。A级词条的核心元素应有视音频等版权内容支撑,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词条一级目录不少于6个、二级目录不少于15个、关联词条不少于5个、资料链接不少于65个且视频链接中干净画面不少于80%;

       2. 词条中的资料链接包含年代久远、价值独特或检索难度较高的音视频;

       3. 词条选题巧妙,创意独特,对节目及内容产品策划制作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4. 其他甲方认为可评为A级词条的情况。

 

二、项目分包情况:

各分包预估生产量及封顶价如下,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一。

序号

分包

分项

预估量

招标封顶价(元)

1

广播编目

(13600小时)

实时详细编目

3600

258400

实时一般编目

6000

实时简单编目

4000

2

DAT磁带

(230小时)

转存、修复与编目

230

34500

3

新闻编目
(5500小时)

详细编目

4650

1677500

简单编目

850

筛选上载

3000

4

财经编目
(1450小时)

详细编目

800

507500

简单编目

650

筛选上载

210

5

体育编目
(1700小时)

详细编目

1150

357000

简单编目

550

筛选上载

210

6

娱乐编目
(10050小时)

详细编目

5230

2080350

简单编目

4820

筛选上载

4830

7

社教编目
(3000小时)

详细编目

3000

660000

筛选上载

3000

8

新闻词条
(800个)

制作

800

220000

9

财经词条
(300个)

制作

300

82500

10

体育词条
(300个)

制作

300

82500

11

娱乐词条
(1000个)

制作

1000

275000

12

社教词条
(2600个)

制作

2600

715000

 

三、项目要求:

1.       项目管理

1)  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服从招标方统一领导和协调,对招标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与项目规范予以遵照执行,并在项目的各阶段根据招标方的需要提交各种项目文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方案、质量控制方案、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项目实施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等项目文档。

2)  中标方应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规范和项目实施计划,并有具体措施保证在项目进程中跟踪计划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时保质的完成。

3)  中标方应对招标方提出的需求变动做出积极响应,分析变动的必要性和可能对项目的影响,提交项目组讨论,妥善处理需求变动。

4)  项目实施由招标方提供场地、系统与设备,中标方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提供相应的辅助设备与软件。

2.       筛选上载导入

1)        要求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电视节目资料查重、著录及数字化采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资料筛选、上载及文件导入。

2)        要求中标方人员正确使用著录、数字化采集、转码设备,在保证设备合理维护时间的前提下,使设备利用率最大化。

3)        保证数字化采集后的音视频节目资料,高码流能够达到电视级、广播级标准,低码流能够保证编目及互联网视听的需求。

4)        要求中标方能够根据招标方的需要,调整数字化进度和对象。

3.       编目

1)        中标方提供专业编目人员遵照广电总局行业标准来进行编目工作,同时遵照招标方制定的相关编目细则,当编目细则与行业标准有冲突时,以招标方的编目细则为准。中标方需配合招标方制作编目样片及完善编目细则。

2)        要求中标方安排资深专业人员对编目进行全面审校和数据回溯,确保编目质量。

3)        中标方应承担中标编目分包范围内的内容维护工作(包括之前项目年度其他厂商完成的编目),编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敏感资料加解密与标注、由于宣传需要或内容错漏的数据回溯等。编目维护量不超过中标量的20%,该项工作量不计入项目结算。

4.       词条

1)  中标方提供专业人员遵照招标方制定的词条编制标准进行词条制作。

2)  中标方应承担中标词条分包范围内的内容维护工作(包括之前项目年度其他厂商创建的词条),词条维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媒资网首页、专题页面、中心业务、频道服务、媒资百科专业库建设等需求进行的词条内容完善。词条维护量不超过中标量的20%,该项工作量不计入项目结算。

5.       其他

1)        本公告所列产量为预估值,以中标方在合同期内的实际完成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中标单价=分包中标价÷分包中标量。如中标方实际完成量大于公告所列产量,超产结算量不大于中标量的10%。

2)        招标方人员对条目(转存编目或词条)进行终审,对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条目,中标方应无条件重新生产。中标方如出现严重差错(具体内容参考附件二,项目期内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认),相关条目不计入结算范围。若中标方未按招标方要求对差错条目进行修改便再次提交终审,除对应条目不计结算外,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为对应条目的小时数(个数)×单价,相关罚金在每次验收付款中予以扣除。

3)        中标方在项目验收付款时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4)        中标方需确保项目团队人员稳定,根据项目所得调整人员薪酬。中标方项目经理、核心管理人员、资深专业人员的更换均需得到招标方同意,其余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招标方。

5)        中标方所有人员在项目工作期间不得违反招标方的各项规定。

6)        中标方承担项目实施场地的全部安全责任,中标方人员在项目工作期间严格遵循防火、防电等安全要求操作。

7)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中标方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招标方。

8)        项目期间若场地、设备原因影响项目进展,中标方应通知招标方。

9)        项目期间,中标方需保证招标方节目资料内容安全,杜绝对外流失等情况发生。

10)     因中标方人员使用不当导致场地、设备和电视节目资料损坏,由中标方负担相应损失。

11)     根据项目需要,招标方有权组织中标方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系统使用及编目标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对中标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予以更换。

12)     中标方提供如下售后保障:项目结束3年内免费提供编目、词条等内容差错的数据修正服务;项目期内免费提供一次由招标方指定地点的业务培训;保证招标方相关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的信息安全,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      投标方应熟悉数字化编目项目的相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2)      投标方须拥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数字化编目项目的专业团队,中标后的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资质材料中所列团队人员相符。

3)      投标方应在上海本地设有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团队。

 

五、材料提供:

1)  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2014年底以来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所投标分包的以往数字化成果证明。

4)  投标方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职业资格证明。

5)  按招标方标准的询价单格式提交分包及分项内容相关报价一览表及项目实施方案。

6)  请于本公告截止日6月24日16点前提交密封后的投标文件。

/upload/files/2015-2016年度数字化项目采购公示_附件一.doc

/upload/files/2015-2016年度数字化项目采购公示_附件二.docx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298号上视大厦17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卞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21-22000339  021-22000347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请填表 本次采购信息提交已于2015年6月24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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