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上海艺海剧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其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66号裙楼
2.2服务内容:提供不低于12人的物业队伍负责上海艺海剧场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服务周期: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2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本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单位,须在上海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手续;
3.3在相关行业中享有较高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人员和设备;
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4.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国定假日事先联系,联系电话:15071204910)到上海市四平路1388号同济联合广场C座907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00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12楼会议室,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
(1)表明投标人代表资格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
凡参与报名投标的单位均需知晓并遵守以下承诺: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各部门员工本人和配偶及双方近亲属不准以承包、参股或参与管理其他法人承包项目等形式介入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范围内项目(近亲属范围:双方三代上下近亲属,涵盖父系、母系);承诺无违反此规定的情况;否则如经招标人查实,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SMG官网”两个平台同步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演艺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66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静
联系方式:15071204910
邮件地址:159016388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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